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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的她,更清爽、自信,及洒脱。
我忽然想起,何谚他也带我来过这样的餐厅用过餐,那一天,他在我吃焗烤饭时,往台上的乐队弹一下手指,那时我们的桌子最靠近舞台,乐队便演奏了那首,<今天你要嫁给我>。
何谚拿着麦克风,对我唱起歌;他的声音低沉沙哑,唱歌时却有种温柔;其他用餐的人也合音,一起唱。
最後何谚喊:「苑婕!嫁给我!」
全场都一起拍手欢呼:「嫁给他!嫁给他!嫁给他!」我坐在位子上,红着脸,微笑。
很感动,感觉好...幸福──
「欸,苑婕。」
「......!」我下意识甩了甩头,好晕。江晨看着我,用鼓励的笑容,「没关系的,失魂落魄不打紧,你总会振作的。」
「谢谢。」我苦笑,心中酸酸的。
只怕是遇不到了。遇不到更好的人。振作,再说。
和江晨道别後,我一个人,慢慢漫漫的,沿着街道,走回家去,感觉路很遥远似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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