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》
例如回答“既然你不判他赔我损失,你通知我开庭干嘛”这种日经问题。
而且这种做法还会导致被害人更容易跑来法院提刑附民,能提的还好,不属于刑附民范围的又得去当面解释一堆。
一言概之就是.....
懒得费口舌解释。
不可否认。
大多数法院不通知受害人到场的做法,在效率上确实可能会比通知对方要高。
但对于受害者来说,这却属于他们当有的知情权——他们可以觉得拿不到赔偿所以不去,但是不应该连桉子有结果了都不被告知。
况且给公民普法本来就是法律从业者...尤其是法院这种官方机构该做的事儿。
如果只是因为不想费口舌就去把这个环节缩减,这显然也是不太合适的。
总而言之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